女藝人上載票站內照片
立法會換屆選舉昨日投票,惟再出現有人在網上發布票站內照片(右圖)。藝人馬蹄露昨晚8時許於社交媒體發文,指自己已經投票,並呼籲市民記得昨天投票,附上一張於選舉票站內拍攝的選舉須知相片,但她於半小時後急刪貼文,惟已被網民截圖。根據《立法會選舉程序規例》,在票站內拍照、錄影或錄音,均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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