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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往海外 羅冠聰張崑陽共5人涉煽惑不投票 廉署通緝

涉煽惑不投票被通緝 涉煽惑不投票被通緝
涉煽惑不投票被通緝
【本報訊】廉署通緝羅冠聰張崑陽等5名已逃往海外港人,涉煽惑他人不投票。廉政公署於上周五(17日)下午及昨日早上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4男1女,包括羅冠聰(28歲)、張崑陽(25歲)、李家偉(25歲)、李軒朗(28歲)及劉珈汶(26歲),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當中張崑陽、李家偉、李軒朗及劉珈汶,均面對一項違反《條例》第27A(1)條控罪,涉嫌在本月16日透過社交媒體平台廣播4人之間的討論,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張崑陽又涉嫌於本月15日在其兩個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兩篇貼文,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至於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警方通緝、正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亦面對一項違反《條例》第27A(1)條控罪。他涉嫌於或約於本月3日在一個網上會議上發言,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圖發布襲票站言論 35歲男被捕
就有人涉嫌在立法會選舉中干犯《條例》第27A條罪行,廉署至今拘捕10人,當中兩人已被起訴;另有7人正被通緝,包括上述5人,另外兩人為許智峯及丘文俊。
此外,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早前鎖定一男子,企圖在網上社交通訊平台發布煽惑言論,包括以孤狼式襲擊警員及票站人員,並鼓吹用暴力破壞等,有關字眼包括「用火攻」、「武裝」等,行為涉嫌干犯煽惑他人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刑事恐嚇及煽惑他人刑事毀壞。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戴子斌指,於昨晨約9時在柴灣拘捕一名從事文書工作的姓劉(35歲)男子,據悉有人由2019年開始發布相關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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