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撕選舉海報控刑毀 女保安獲准自簽守行為
【本報訊】六旬女保安於上月底和本月初,兩度在屋邨電梯大堂撕走立法會候選人的宣傳海報,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被告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她須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一年,承諾一年內不可干犯同類控罪。
案發華富邨電梯大堂
報稱保安員的64歲被告鄭淑儀,被控於2021年11月30日在香港島華富一邨華樂樓5樓電梯大堂,無合法辯解而摧毀屬於陳學鋒的兩張海報,意圖摧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及於同年12月4日摧毀陳學鋒的兩張海報。
案情透露,今年11月30日,有人發現案發電梯大堂兩張屬於陳學鋒的海報失蹤,遂報警求助。警方接獲報案,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於當日撕走海報。
至12月4日,警方在案發地點埋伏,當發現被告再次嘗試撕去海報,警方隨即阻止及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不喜歡陳所屬政黨及其政治立場。而陳則對警方表示,不需要被告作任何賠償。
屬於民建聯的陳學鋒今年競逐立法會港島西選區直選議席,同區候選人還包括新民黨的葉劉淑儀,以及獨立民主派的方龍飛。案件編號:ESCC 27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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