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壹傳媒雖已判死 保護傘依然有用

多行不義必自斃。在法官一聲令下,壹傳媒昨日即時清盤,人們對這個反中亂港橋頭堡落得風吹燈滅的下場並不意外,惟清盤令雖已頒下,並不代表壹傳媒過去的造市疑雲可以一筆勾銷,更不代表其除牌問題可以不了了之。證監會和聯交所至今默不作聲,固然是咄咄怪事;壹傳媒黎智英在剛審結的非法集結案判刑中,獲「有判等於無判」的同期執行刑期優待,更顯事不尋常。很明顯,即使港府終於硬起來手起刀落,但在各個環節裏依然暗藏蹊蹺,保護傘仍在發揮作用。
即時清盤 仍未除牌
眾所周知,《蘋果日報》涉違《港區國安法》遭保安局凍結資金,自6月底起停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9月向高等法院提交清盤呈請,要求法庭頒令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案件昨日聆訊。壹傳媒沒有派法律代表出席或提出反對,聆案官黃健棠頒下清盤令。政府早前曾向高院原訟庭申請先委任臨時清盤人,當時處理該申請的法官陳靜芬表示壹傳媒已經資不抵債,加上今年5月復牌前曾涉嫌誤導公眾投資者,不但使到其股票交投量大增,而且使其股價急升50.5%,表面證據顯示盡快將壹傳媒清盤是符合公眾利益,故委任臨時清盤人,以保存和處理壹傳媒的資產。
樹倒猢猻散。壹傳媒作為上市公司,不僅有多名管理層涉違國安法被捕,公司自6月中停牌至今亦未能復牌;更不堪的是,董事會於今年9月初宣布全體4名董事包括主席葉一堅辭任,即時起是一間沒有董事的上市公司,已可能違反《上市規則》及《公司條例》。根據上市程序,任何上市公司必須有至少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如人數低於3人,公司需於3個月內委任足夠人數的獨立非執董。由於壹傳媒4名董事全部跳船,集團原需於12月初委任董事作替補,惟一直沒有替補人選。違反有關程序可能導致停牌或除牌,然而聯交所僅在壹傳媒全部董事跳船前,循例向壹傳媒表示若不符合復牌指引,明年底即啟動除牌程序。如今連法庭都向壹傳媒頒令清盤,聯交所依然沒有反應,這到底是按程序辦事,還是敷衍塞責、拖得就拖,市民心中有數。
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法院頒下清盤令涉及許多程序,清盤官需審視公司狀況,必要時作出調查及變賣資產,動輒數以年計。待公司變賣所有資產後,再根據債權人的比重,按先後次序償還欠債;若公司資不抵債,債權人則無法收回欠款。壹傳媒欠債纍纍,連支付一間運輸公司6萬多元欠款也無能為力,早前遭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未償還銀行貸款總額更達9,360萬元,其他流動負債等總額高達3.81億元等等。壹傳媒顯然已無力還債,又沒有足夠業務維持上市,再不除牌更待何時?
造市疑雲 不了了之
至於證監會如老僧入定,同樣令人摸不着頭腦。壹傳媒自去年8月黎智英涉違國安法被捕後,即出現多次股價瘋狂上落異象,短短一個月內,由「仙股」炒上「蚊股」,股價高低位相距逾20倍之巨,市值由不足3億元一度急升至逾50億元,令人咋舌。更有甚者,壹傳媒曾在今年5月17日短暫停牌,至27日復牌股價即再次大幅波動,開市前競價交易時段更一度飆逾29倍至5.6元的競價盤,比變魔術更誇張。同類情況,不勝枚舉,若非人為舞高弄低,涉嫌造市,根本解釋不了。
惟證監會僅在去年9月警方介入調查涉壹傳媒虛假交易案後,輕輕發聲明表示會配合警方調查,密切留意情況,除此以外再無下文。期間既有傳媒提出質疑,又有團體高調請願,要求證監會交代調查進展,均不得要領。隨着壹傳媒清盤,證監會的調查隨時只會沒有下文,有些人過了海便是神仙。
顯而易見,壹傳媒雖已被判死刑,黎智英亦淪為階下囚,但不代表反中亂港的保護傘隨之偃旗息鼓。相反,他們仍無時無刻不發揮作用,只是隱藏得更好,欺騙性更深。正如法律界人士質疑,去年銅鑼灣維園六四非法集結案,儘管法官煞有介事批評一眾被告在疫情下公然漠視社會安危,部分人有知名度,判刑須具阻嚇性並有加刑因素。但不管說得如何義正詞嚴,黎智英僅被判囚13個月,且刑期與之前3宗案件的判刑同期執行。試問大漢奸一犯再犯兼拒絕認罪,依然毋須加監,有判等於無判,完全毋須付出代價,如何彰顯法律公義?
金融證券界對壹傳媒依依不捨,司法界對大漢奸看似重判實輕縱,還用諸多法律詞彙作出大公無私的包裝,愚弄公眾,忽悠中央,在在反映「叛國禍港」首惡依然有保護傘撐腰。在此情此景下,國安法隨時被廢武功,黎智英的國安案件是否應依法送往內地審理,確保審訊公平,中央和港府是時候想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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