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調查:女士平均年花$3100購護膚品

【本報訊】不少女士都願意在美容護膚上大灑金錢,消費者委員會向千名女士進行調查,發現平均每年花費約3,100元於面部護膚品。調查亦發現不少消費者對產品的滿意度不高,但回購意向不低,反映消費者依賴品牌效應選擇產品,並不明智。另外,亦有25%人會將過期的護膚品用於臉上,消委會指,若產品出現異常,應將之棄掉。
消委會早前向1,650名年齡介乎20至60歲的女士,了解其購買及使用潔面產品、面部精華、面霜和面膜產品的情況。結果發現,30至39歲的年齡層女士在購買護膚品的花費最高,約3,500元,逾半人較多花費於價格較高的面部精華。但調查發現,受訪者對精華的整體滿意度為4款產品中最低,只有64%,當中對減淡皺紋功效的滿意度僅得44%。
籲勿純以價錢高低衡量優劣
消委會又指,調查發現有消費者純粹依賴品牌效應,而選擇品牌的全線產品並非明智之選,呼籲消費者勿以價錢高低作為衡量產品優劣的主要指標。
調查又發現,有49%人表示擁有尚未開封的面部護膚品,亦有25%人發現護膚品過期後,仍會繼續用於臉上。消委會提醒,若護膚品過了保質期或使用期限,有機會孳生細菌,繼續用可能會刺激眼睛和皮膚,引起痕癢、紅腫甚至發炎等不良反應。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