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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秘書上訴駁回 終院:涉危國安 否決保釋申請

【本報訊】警方國安處今年7月拘捕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正副主席及3名成員,指5人涉嫌發布刊物,意圖引起年幼孩童對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煽惑使用暴力及慫使不守法,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均須還押候訊。被告之一的工會秘書伍巧怡,早前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被拒,她上周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同樣被拒。終院昨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據,指案件與危害國家安全相關,即使並非以國安法控告,嚴格的保釋框架亦適用。
需以嚴格保釋框架考慮
據判詞指,雖然本案屬《刑事罪行條例》下的控罪,但是保障國家安全方面不能單靠《港區國安法》,要與香港其他有效法律互相彌補。國安法現時沒有直接提及叛國、煽動等罪行,需以刑事罪行條例等處理。根據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申保釋被拒的終院案例,若案件涉及煽動行為時,考慮到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應以嚴格保釋框架來考慮是否批准保釋,因此否決伍的保釋申請。
本案申請人伍巧怡(28歲)連同工會主席黎雯齡(25歲)、副主席楊逸意(27歲)、司庫陳源森(25歲)及理事方梓皓(26歲),同被控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FAMC 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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