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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案明年2‧22裁決 譚得志續還押

【本報訊】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在去年1月至7月期間,在港九新界各區多次擺街站時涉嫌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共14項罪。案件經審訊後,控辯雙方昨於區院進行結案陳詞,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2日裁決,47歲被告譚得志繼續收押看管。
辯方律師陳詞指,發表煽動文字罪的條文字眼定義廣闊,當中一些字眼如引起「仇恨」、「敵意」等,乃描述受眾的心理反應,缺乏準確定義,達不到法律應有的要求。辯方又指相關條例不合時宜,其立法目的於現今社會難以被接納,且會對言論自由造成不合比例的限制,認為相關控罪並不符合《基本法》;又指控方證據不足證明被告干犯了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等罪。
控方則回應指,釋義條文提及的中央政府,應理解為中國憲制下確立的中央政權機關,而中國共產黨有憲法確立的領導地位,且是國家最高的政治領導力量,當中必然包括維護特區的憲制力量。控方亦重申只需證明被告有意圖發表涉案文字,而該些文字具有煽動意圖便可,毋須進一步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
旁聽者喧嘩 官放攝錄機
聆訊昨日進行期間,有旁聽人士喧嘩,主審法官陳廣池再提醒公眾要遵守法庭規矩,告誡指或會構成藐視法庭;官並指示控方把錄影機對着旁聽席,有需要時則開機攝錄,謂「法庭唔想咁做,但有啲人嘅自律精神十分薄弱」。
案件編號:DCCC 927、928,9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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