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手機當新賣 店員涉違商品例被捕
【本報訊】旺角一間手提電話零售店的男店員涉嫌在手機銷售過程中作出虛假聲稱,以舊手機當新機賣;又涉訛稱店舖是涉事手機品牌的認可分銷商,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海關昨日採取行動,拘捕該名29歲店員。
被揭非品牌認可分銷商
海關於今年11月接獲舉報,指旺角先達廣場一間手機零售店,有店員涉在銷售智能手機過程中作虛假聲稱,以舊的智能手機充當全新產品出售,為博取顧客的信任,該店員更稱店舖是相關手機品牌的認可分銷商。顧客不虞有詐,購買後發現該手機操作有異常,螢幕及配件有損耗,懷疑並非全新手機,遂向海關舉報。
經詳細調查後,海關發現該手機出售予受害人前曾被開啟,因此並非屬全新手機;亦發現該店並非該手機品牌的認可分銷商,即該兩項聲稱均與事實不符。海關遂拘捕該店員,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海關表示,暫時只發現一名受害人,而該受害人以2,800元購入手機,只比全新零售價便宜少許。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產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購買商品前應仔細檢查,如有懷疑要即時向店方查問及求證,亦需檢查單據與購入商品資料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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