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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電動單車送外賣 男子被捕涉4罪

涉案被捕男子(右)。 涉案被捕男子(右)。
涉案被捕男子(右)。
【本報訊】男子駕電動單車送外賣斷正被捕。將軍澳警區警員於上周五(10日)在銀澳路一屋苑巡邏期間,發現一名男子懷疑正騎乘電動單車送外賣,於是上前截查。經調查後,該名姓楊(46歲)男子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扣查。
倘定罪可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警方再次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及行人路上使用,市民必須遵守相關法例。將軍澳警區會繼續在區內進行類似的突擊行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送外賣男子駕駛的電動單車。送外賣男子駕駛的電動單車。
送外賣男子駕駛的電動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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