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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10雷射筆案 警供稱方仲賢被捕後 電話卡失蹤

林發建(圖)指他對方仲賢有合理懷疑,故作出拘捕。(梁柱鍇攝) 林發建(圖)指他對方仲賢有合理懷疑,故作出拘捕。(梁柱鍇攝)
林發建(圖)指他對方仲賢有合理懷疑,故作出拘捕。(梁柱鍇攝)
【本報訊】浸大學生會前會長方仲賢涉嫌管有10支雷射筆,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警務人員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3罪之案件,昨繼續在區院審訊。有份參與拘捕的探員供稱,被告上救護車後曾按電話,並在重置畫面按鍵,後來他檢取手機時,電話卡不知所蹤。警員又稱自己在醫院遭人拍照,然後便被「起底」。
偵緝探員黃漢鋒供稱,被告方仲賢遇查時坐在地上指不適。被告在救護車接受治療期間,曾把手機按到重置的頁面,他見狀即時喝止。
兩男女曾走入應診格
他們之後到達明愛醫院急症室,被告進入應診格後,他在格外看守。期間一對自稱是被告朋友的男女走入應診格,並與被告交談。他阻止兩人不果,醫護人員亦沒有作出阻止。之後被告與其律師會面,他此時檢取被告手機,卻發現手機已沒有電話卡。
拘捕被告的警署警長林發建則表示,被告被截查後曾經掙扎,並與警員對抗。他指前年警民衝突期間,不少示威者用雷射筆照射警員。雖然被告曾說買雷射筆是為了觀星,但以他理解,發出藍色雷射光束的雷射筆沒有此用途,加上被告一次過買10支,因此他認為有合理懷疑,於是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DCCC 111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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