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打擊走私瀕危物種 拯救無辜小生命
修例賦更大執法權 助揪幕後主腦
神勇海關屢破走私大案,早前更搗破歷來最大宗的12億元內河船走私案,檢獲屬瀕危物種的乾魚翅及花旗參等。事實上,立法會8月通過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把涉及走私與非法交易野生動植物的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賦予海關更大執法權力,有力重挫走私集團及幕後主腦,遏止以瀕危物種牟利。而海關亦剛柔並濟,十分關注該些瀕危物種的小生命,會把在行動中檢獲的動植物交由相關部門或機構照顧,確保牠們得到適當照料,恢復健康。
疫下棄螞蟻搬家 海路大批偷運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課監督鄭德喜指,今年涉及瀕危物種的走私案件數目較疫情前下跌,但檢獲物品數目及貨值相若,市值近1.3億元,顯示每宗案件所檢獲物品數量及貨值都有所提高。疫情亦令走私方式有變,以往不法分子會假扮成旅客,以螞蟻搬家形式走私瀕危物種,亦會利用貨運渠道作虛假申報或把瀕危物種混入一般貨品過關,以圖瞞天過海;受疫情影響,走私集團改為每次大批偷運瀕危物種,並改用海路穿梭中港,有別於以往每次小量運送的做法。
為有效痛擊走私集團,海關制訂相應政策,除嚴打海上走私外,亦從源頭堵截重點掃蕩陸上倉庫,徹底消滅走私集團,令集團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兩地亦會加強合作,如加強情報交流及雙方同步採取聯合行動等。
檢獲活體動植物 多呈垂死狀態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黃貞富提到,今年8月通過的條例修訂有如「尚方寶劍」,對打擊走私集團起非常重要作用,除賦予海關更大執法權力,包括獲取資料、進入處所搜查外,最重要是可引用條例進行財富調查及沒收犯罪集團的犯罪得益,從而揪出集團幕後主腦,從源頭打擊走私瀕危物種活動。海關亦可引用條例向法庭要求加重刑罰,對走私集團起更大阻嚇力,條例向國際社會傳遞香港打擊瀕危物種罪行及履行國際公約的決心。
而海關偵破的瀕危物種走私案件中,不時檢獲活體動植物,惟由於運輸環境及工具等極差,故關員發現時不少動植物已呈垂死狀態。黃舉例,8至9月偵破的兩宗走私案中均發現瀕危物種「龍吐珠」,還有一批熱帶魚,合共近千條,走私集團為賺盡,只以最簡單如膠袋及發泡膠箱等作長途載運。
有份參與兩次行動的關員阿欣形容:「發泡膠箱內係一袋袋包住嘅龍吐珠,當時已經奄奄一息,另外又發現熱帶魚,由於長時間無換水及積聚排泄物,拆開時傳出惡臭。」由於情況危急,關員立即聯絡漁護署等尋求協助。
緊密合作 交漁署海洋公園照顧
黃貞富續稱,海關一直與漁護署保持緊密合作,對方收到求助,會快速到場處理及提供專業意見,包括分辨是否瀕危物種及負責接管。他提到,部分檢獲的龍吐珠獲漁護署安排在其養殖場暫養,狀態大有改善。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會考慮將在執行《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過程中檢取的列明物種,保留作教育、宣傳或培訓用途等。如有關物種屬仍生存的活體動植物,則先會被送往適當的護理中心暫存和照顧,及後再根據物種來源、狀況及所屬附錄等因素考慮送返來源地、本地野放或圈養等。
海洋公園方面稱,當漁護署或海關尋求海洋公園的協助拯救、暫養走私動物或瀕危物種時,園方會有一系列因素要考慮,例如園內是否有足夠檢疫位置及完成檢疫後有否足夠空間暫養動物等,而所有入園的動物都必須經過檢疫。記者黃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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