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撥亂反正:吃回頭草

積金局日前公布,今年第3季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而提取強積金權益的申索個案,有多達9,300宗,較上季增加1,300宗,是自2019年開始發布相關數字以來最高,涉及被提取的金額亦同創歷史新高,去到26.04億元,按季激增5億元,升幅達24%。積金局循例解釋,有關申索數字時有變動,強調離開香港包括移居內地及非本地僱員返回原居地等。但政府及市民都深知,港人移民海外是有關數字急升的重要因素。
部分近年移居海外的香港人,根本就是黑暴分子,因為懼怕《港區國安法》、不喜歡現時和平穩定的社會環境,甚或是不接受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自願選擇「着草」、「走佬」,這類人走不足惜,沒有挽留價值。但當中亦有好一部分人其實是愛國愛港,但因不滿特區政府施政、頂不住香港的高樓價、高租金及高生活指數,才甘願淪為二等居民,舉家遠走他鄉。港府實有必要反思檢討,認錯改過。
不過,不論這些港人是因為甚麼理由而移民,亦不論他們有否提取全部強積金或其他投資積蓄,只要他們持有永久性香港居民身份,便可隨時重新返港,其入境權與居留權均屬終身有效。有些人因為在外國找不到合適、體面的工作,很快就回流香港爭飯碗;有年輕人因不適應外國生活、被人歧視或是外語能力太差,而被迫中途退學返港讀書;也有些退休人士因為投資失利,未到終老就將「棺材本」花光輸掉,惟有死死地氣回港申領綜援,排長龍輪候公屋及公院服務。一言以蔽之,就是「吃回頭草」。
另一類「吃回頭草」的人就更為可恥,他們在外地已有穩定居所及工作,有定期向外國政府交稅,對香港則已全無經濟貢獻,但每當特區政府宣布大手筆派糖派錢,他們就會以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返港「提款」,對在港默默耕耘的納稅人及真正有需要的基層市民極不公道,亦加重了特區庫房的負擔。
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其享有的居留權和出入境自由,均受到《基本法》明文保障,難以亦不應作出修改。但政府的社會福利及派糖措施,則完全可以改動。例如規定曾以永久離港為由而提取強積金權益的人士,返港後不可領取綜援、不能租住公屋及不得到公院求診,是否才較為公平和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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