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反黑工拘15人包括4假難民
【本報訊】入境處自本周一至周四連續4日在多區反非法勞工行動,在代號「曙光行動」及「滙力行動」的執法工作中,共拘捕11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據了解,有4人是「假難民」,分別來自孟加拉、印度及埃及。
4人為僱主 最高囚10年
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56個目標地點,包括地盤、裝修中單位及餐廳等。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5男6女,年齡介乎26至54歲,當中兩男兩女是持有「行街紙」的假難民。據悉,4人分別從事外賣員、侍應及餐廳洗碗等工作。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3男一女,年齡介乎30至61歲。
入境處指任何人違反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罰則是由原來的罰款35萬港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港元和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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