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澳門增設國安事務顧問
【本報訊】國務院周二(11月30日)就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的報告作出批覆,決定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3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其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一職由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主任擔任。
中聯辦主任傅自應擔任
根據中國政府網昨日公布的批覆內容顯示,中央政府決定在澳門國安委設立上述職務。現任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將擔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其餘技術顧問由澳門中聯辦相關人員出任。根據澳門特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五項以及本批覆的要求,行政長官應對特區相關規定作出相應修改。
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職責包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並列席澳門國安委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除為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提供協助,也就澳門國安委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並列席澳門國安委辦公室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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