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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供應大落後 過渡屋租期3年 住滿仍未上樓

【本報訊】港府近年積極推動過渡性房屋,以協助紓緩房屋供應不足問題。關注團體調查發現,逾70%受訪者認為,即使《施政報告》宣布增加5,000個過渡屋單位,供應仍是不足夠;而在已入住公屋的受訪者當中,更有超過70%輪候了6至8年方獲編配上公屋。團體指現時落成的過渡屋中,大部分租住期上限為3年,根本未能配合上樓時間,促政府延長過渡屋租住期支援劏房戶。
平均輪候近6年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昨發表劏房戶對增建過渡性房屋意見調查,收回201份有效問卷,有76%受訪者指居於劏房或板間房。當中提及有近60%受訪者已輪候公屋4年或以上,符合申請入住過渡屋基本要求。不過,仍有72.6%受訪者認為,增加5,000個過渡屋單位不足夠處理劏房問題。截止今年11月26日,已落成單位僅1,306個,團體促盡快增加過渡屋供應。
此外,團體指出,基層市民輪候公屋時間,比房屋委員會聲稱的平均輪候時間5.9年長,逾87.6%受訪者認為,租住過渡屋不能夠配合他們獲派上公屋的時間。
目前已落成過渡屋大部分租住期限上限3年,未能上樓的租戶在租約完後只能再次回到不適切住房。加上過渡屋有一定的居住規則限制,例如限制探訪時間、不能明火煮食及不准外人留宿等條件,有54.7%受訪者表示,設限會大大影響申請過渡屋的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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