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七公:藥毒一體兩面 法情應可兼容

內地電影《我不是藥神》改編自轟動一時的「陸勇案」,完美詮釋了司法與民眾生存倫理之間的衝突,當中的經典對白︰「有病沒有藥是天災,有藥買不起是人禍」,更是震撼人心。縱然「陸勇案」當年引起的回響極大,但相關政策及修法進度緩慢,導致類似的「藥神案」接連發生。近日在河南鄭州市,又有多位母親為治療患兒,冒險從海外代購者手上購買國家管制藥品,雖獲檢察院不予起訴,但仍遭認定為毒販。
「陸勇案」發生於2015年,白血病患者陸勇因所服用的正規抗癌藥價格昂貴,轉而求購印度仿製藥,並轉售給多名白血病患者,結果遭檢方以涉嫌銷售假藥等罪名起訴;經數百名患者聯名上書後,最終法院裁定撤銷起訴。案件引起的輿論風波,令內地官方開始正視相關問題,先是最高檢出台意見,規定銷售小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藥品,沒造成傷害或延誤診治,以及病患並非以營利為目的,帶自救或互助性質的製售藥品行為,不視作犯罪;另一方面,國家藥保局也不斷擴大醫保藥品目錄,幫助貧困病人。
然而,在河南鄭州市的「毒販案」中,患兒父母面對的處境,在某種角度上,似乎比陸勇更為艱難;畢竟能控制孩子罕見癲癇症病情的藥物「氯巴占」,已列入國家管制第二類精神藥品名單,被視作毒品,根本沒正規渠道可購買;唯一被起訴的代購者「鐵馬冰河」,其女兒也患癲癇症,猶如陸勇般在買藥同時,順便助病友帶藥,其他母親則為了日後能更容易買藥才答應協助,結果涉嫌販毒。母愛偉大,從她們接受傳媒的採訪中可見,對比自己被定罪,她們更擔心兒子沒藥可吃,即便含冤受屈,也不願置孩子生死於度外,可憐天下父母心。
藥物與毒品基本上是一體兩面,絕大部分毒品最初都源於醫療目的,只是遭不法分子利用其成癮性及藥效,賣予吸毒者作為娛樂用途;好比武器,可用於殺人,也可自衞。當局強力掃蕩非法槍械的同時,對於同樣具殺傷能力的刀具買賣幾乎沒有監管,源於刀具有更多非殺傷的用途;同樣地,當局加強掃蕩毒品,能否對一些更偏向醫療用途的精神類藥物網開一面,尤其「氯巴占」在多國均是獲批上市的抗癲癇藥物,而在本港,「氯巴占」也只屬於處方藥物,並非毒品。
盡快修例 救救病孩
「他就是想活命,他有甚麼罪!」這一句台詞當年深深的撼動了筆者內心。求生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在法律上也有所體現,例如正當防衞下傷害或誤殺他人,亦可判無罪。法律的目的在於保障人民權益及維持社會秩序,豈可淪為危害孩子生命的掣肘。惟事件發展至今,當局最為迫切的,並非有罪與否的爭論,而是盡快完成修例,提供嚴格但合法渠道供家屬買藥,減輕病孩永不完結的痛苦。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