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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郭憬憲涉誤導法庭 大律師公會稱證據不足

【本報訊】過去兩年專責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中被告辯護的執業大律師郭憬憲,於今年5月被高院法官潘敏琦直斥其在庭上扭曲法官的意思,涉嫌誤導法庭,其後大律師公會收到相關投訴,但認為證據不足,毋須交由公會的紀律審裁小組召開研訊。
潘批評郭大狀將判詞作扭曲性理解,斥郭的陳述不盡不實,誤導原審裁判官在別無選擇地判處簽保守行為。裁判官閱讀高院保釋聆訊的謄本後,認為被郭大狀誤導,故主動覆核聆訊,改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潘強調誤導法庭的行為違反專業操守和失德,程度嚴重的話實與欺詐無異,事件破壞了法庭與大律師之間恒久以來建立的誠信關係,是極其可悲的現象。
曾向裁判官作失實陳詞
香港大律師公會紀律委員會調查後指,郭確實向裁判官作出失實的陳詞,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郭是明知而欺騙或誤導法庭的專業失德,故決定毋須轉介紀律審裁小組召開研訊,但已書面提醒郭,指必須向法庭作出準確的陳詞,不應再破壞法庭與大律師之間的信任。
另外,有消息指大律師公會去年接獲大量投訴指公民黨前副主席陳淑莊在「禁聚令」下仍在酒吧與40多人聚集,疑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因法庭裁定陳淑莊違反禁聚令不成立,故有關投訴亦不成立。
至於陳淑莊涉及「佔中九子」被判罪成入獄8個月,准以緩刑兩年,今年4月底上訴庭駁回「九子」推翻定罪的申請,維持各人的定罪,大律師公會就陳淑莊有否違反「專業失德」的投訴,會交由公會執委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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