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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犯聚案 官斥唔好好讀書

裁判官昨下令將「Lunch哥」李國永還押。 裁判官昨下令將「Lunch哥」李國永還押。
裁判官昨下令將「Lunch哥」李國永還押。
【本報訊】示威常客「Lunch哥」李國永早前承認,去年4月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內示威時違反禁聚令。案件原定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但因被告不願接受感化及做社會服務令,冀以罰款了事,但不被裁判官接納。裁判官惟有再索取報告,考慮拘禁式刑罰,下令將他還押至本月16日判刑。裁判官更斥責他「身為學生,唔好好讀書,掛住搞政治」,又置疫情於不顧。
考慮拘禁式刑罰 還押候懲
19歲被告李國永承認,去年4月28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參與「和你Sing」活動,當晚6時與約20人在商場1樓聚集。警員到場後拉起封鎖線,並警告在場示威者5分鐘內解散。惟被告與示威者未有理會,最終警方向被告發告票。案件編號:ESFS 2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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