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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玩具安全標準 諮詢公眾

左及右圖:海關不時在市面巡查,抽取玩具及兒童產品樣本進行安全測試。 左及右圖:海關不時在市面巡查,抽取玩具及兒童產品樣本進行安全測試。
左及右圖:海關不時在市面巡查,抽取玩具及兒童產品樣本進行安全測試。
消委會首10個月接184宗投訴 按年升44%
港府昨日就《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條例)附表1及2作出建議更新的細節,以實施相關標準檢定機構就玩具和《條例》附表2,所載列的兒童產品所公布的最新安全標準。政府強調,一直有留意各項標準的變更,以確保適用於供應本港的產品,其安全標準會為最新及可行的版本。有關建議的公眾諮詢昨日已經展開,為期約一個月,公眾對建議有任何意見,可於本月31日或以前,將意見書郵寄至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或傳真至2869 4420,或電郵至tcpso_standards_updates@cedb.gov.hk。
商經局指出,由於適用於玩具的指明安全標準,以及適用於6類附表2產品,即嬰兒學行車、奶瓶奶嘴、家用雙格床、家用兒童高腳椅及多種用途高腳椅、兒童繪畫顏料,以及兒童安全帶,有關指明安全標準已經更新;因此政府建議在《條例》亦採用最新版本的安全標準。
海關今年已開立40宗執法個案
至於涉及執法層面,海關回覆指,截至今年10月31日,海關就玩具及兒童產品方面開立了40宗執法個案,並發出禁制通知書8封及書面警告28封。至於檢控案件則有3宗,有3間商舖被法庭定罪,被判罰款4,000元至一萬元不等。海關亦指,作為《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執法部門,人員會繼續在市面巡查,抽取玩具及兒童產品的樣本進行安全測試,以保障消費者安全。
另外,消委會指今年首10個月接獲184宗有關玩具產品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128宗,上升44%。其中屬於嬰兒玩具種類方面,涉及貨品質素的投訴,今年首10個月就有35宗,較去年同期的17宗,上升逾一倍;至於懷疑為虛假貨品和懷疑為不安全的貨品投訴,今年1至10月分別接到10宗和兩宗,兩者同樣較去年同期上升一倍。
商經局發稿表示,按《條例》內容訂明,任何人不得製造、進口或供應任何玩具,或附表2產品,除非該產品符合《條例》附表1(適用於玩具)或附表2(適用於附表2產品)所指明的其中一套安全標準的全部適用規定,而有關標準,均為國際標準或主要經濟體採用的標準。
政府建議在《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採用最新版本的安全標準。政府建議在《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採用最新版本的安全標準。
政府建議在《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採用最新版本的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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