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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偕搣時潘傷人 議助囚半年兩周

被告李譯喬擁有博士學位。 被告李譯喬擁有博士學位。
被告李譯喬擁有博士學位。
【本報訊】前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及李文浩,去年在兩人聯合辦事處門外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字句,引起市民上門抗議。劉的妻子、網絡紅人「搣時潘」(潘書韻)和一名有博士學歷的議員助理涉嫌襲擊3名抗議市民,共被控5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兩項刑事毀壞罪。「搣時潘」在開審前離港缺席聆訊,法庭早前已針對她發出拘捕令。同案議助則否認控罪受審。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議助被裁定一項襲擊罪成,判監6個月兩星期。
32歲男被告李譯喬,被控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2020年3月9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襲擊女子王西萍、何華及男子關新偉。控方案情指當日下午近2時,涉事辦事處門外有約20至30名市民,被告用噴壺將藍色液體噴向兩名女事主,及用掃帚襲擊男事主。
辯稱擔心疫情噴稀釋酒精
裁判官陳慧敏裁決指,王西萍的證供誇張不能盡信。男事主關新偉則無出庭作供,法庭不能單單接納為關錄口供的警員的傳聞證供,因此這兩項襲擊罪不成立。至於何華的口供則細緻詳盡、合情合理,反觀被告自辯時指噴壺內的是稀釋酒精,案發時因擔心疫情而噴灑,說法不合常理。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良好,選擇服務基層市民。加上被告非有預謀犯案,因此請求裁判官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不過裁判官就指摘被告向手無寸鐵的市民突襲,行為可恥野蠻粗暴,監禁屬無可避免。案件編號:WKCC2734/2021
同案被告「搣時潘」潘書韻在開審前已離港。同案被告「搣時潘」潘書韻在開審前已離港。
同案被告「搣時潘」潘書韻在開審前已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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