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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頭劫千萬 南亞幫受審

警方當日封鎖案發現場。 警方當日封鎖案發現場。
警方當日封鎖案發現場。
涉3年前尖沙咀當街施襲 奪篋逃逸
尖沙咀街頭3年前發生傷人劫案,多名南亞漢夥同本地幫,覷準找換店客人剛兌換千萬元港幣、準備將大批現金搬上車運走之際,涉嫌用玻璃樽向對方扑頭施襲,並劫去該批巨款,失款至今未被起回。警方事後拘捕疑涉案的2名巴基斯坦裔男子及一名本地男子,控以他們一項搶劫罪。他們不認罪,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20日。
3名被告依次是20歲文雅法、17歲NABEEL及年約20歲的郭政樂。其中首2名被告均是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巴基斯坦裔人士。控罪指,3人於2018年8月8日,在尖沙咀中間道遠東大廈外搶劫2名事主謝立峰及陳進波,劫去1,000萬元現金。
控方昨在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晚7時許,2名貿易公司職員到遠東大廈附近的找換店兌換1,000萬元,他們把現金放進2個行李篋拖走,準備利用私家車載離現場。當私家車司機落車協助職員搬錢上車時,有人突然從後用玻璃樽襲擊司機的頭部,令他血流如注倒地,2名職員見狀連忙躲避。賊人則伺機奪走2個行李篋,乘接應私家車逃去,遇襲司機則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整個搶劫過程歷時不足1分鐘。
同案另6人已認搶劫候判
控方續指,事後警方展開調查,包括翻查有關閉路電視片段,結果先後拘捕包括本案被告在內的多名人士,其中6人早前已承認搶劫罪,正等候判刑。控方透露,本案3名被告均承認事發時在現場及曾襲擊他人,但他們表示不知道會發生搶劫案,故只承認普通襲擊罪。但控方認為,3名被告俱知情,且在劫案中扮演重要角色,拒絕接納3人只承認襲擊罪。案件編號:HCCC 138/2020
調查人員檢視涉事車輛。調查人員檢視涉事車輛。
調查人員檢視涉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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