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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衝突案開審 5男否認暴動罪

【本報訊】前年10月1日多區出現遊行集會,其中黃大仙的示威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5名男子被指當日參與暴動,及涉被警員制服時作出反抗。5男昨於區院否認暴動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罪,案件隨即開審。
另被控拒捕
5名被告依次是郭小杰(28歲)、張啟昌(20歲)、何文謙(25歲)、溫梓霖(17歲)及麥浩偉(22歲),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帶連同他人參與暴動。5人另外再各自面對一項拒捕罪,控罪指5人分別抗拒警長33625、警員17587、偵緝警員6729、偵緝警員17416及高級警司2700。5人均否認控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下午,龍翔道近沙田坳道巴士站,有多名戴上防毒面具、頭盔及身穿黑衣等的人士聚集,並堵塞行人路及馬路,又築起傘陣與警方對峙,期間有人更向警方投擲硬物及汽油彈等。警方及後發出多次警告,要求他們離開但不果,於是展開驅散行動。期間有警員被手持鐵通及竹枝人士襲擊,又被潑灑不明液體,其他警員於是上前支援。5名被告先後分別被警員目睹身處現場或正在逃跑,但均被警員截獲。5名被告被制服時,均曾作出反抗,但終被制服,他們身上當時分別攜有防毒面具、眼罩、手套等。控方指由各被告的服飾、行為、在該處出現及被警方追捕後的反應,可推斷各人有參與暴動。案件編號:DCCC 26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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