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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Tesla做Uber被拒發證 兩男覆核

【本報訊】兩名打算轉任Uber出租車司機、並為此購入Tesla高級電動車的男子,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運輸署拒絕向兩人發出「尊貴出租車」許可證,其決定在法律上犯錯,因此要求法院推翻有關決定,並就相關條例作出補救性詮釋。
申辦「尊貴出租車」 運署稱欠理據
兩名申請人分別是陳海濤(44歲)及言偉豪(34歲)(均為譯音),擬答辯人是交通審裁處,運輸署署長則被列為有相關利益人士。他們在申請書表示,他們各購入一輛Tesla Model S電動車後,於2018年3月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他們指其車輛符合《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有關尊貴出租車的要求。不過,署長在同年6月拒絕兩人的申請,並指兩人沒有提交任何出租車紀錄或具體理據,明確說明其尊貴出租車服務可怎樣滿足公眾需求,及長者及殘疾人士的需要等,故未能說服署長他們的申請是有合理理由需要。兩人隨後向交通審裁處上訴,但於今年8月底被駁回。
申請人認為,署方對規例中「有合理理由需要」理解錯誤,申請人指此條件應取決於擬出租汽車的類型,而非服務是否有合理理由需要。因此署方應批准其申請。案件編號:HCAL 159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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