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3.8億黑錢 14人被捕
招攬家人開傀儡戶口 空殼公司
招攬家人開傀儡戶口清洗3.8億元黑錢,警拘犯罪集團主腦等14人。警方早前發現有犯罪分子招攬家人等開設個人及公司銀行戶口,作為傀儡戶口持有人,以收取50宗從本地及外地詐騙所得的2,500萬元犯罪得益,並利用該60個戶口互相「過數」,清洗黑錢逾3.8億元。警方於是展開代號「飛絮」拘捕行動,在全港多區以涉嫌串謀洗黑錢拘捕14名男女,其中包括集團主腦、其家人及情侶,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詐騙2500萬 互相過數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鄧凱彤表示,集團涉嫌於去年4月至今年10月期間,利用至少60個銀行戶口處理超過3.8億元的犯罪得益,款項涉及8宗本地及42宗外地詐騙案,種類包括電話、電郵、網上情緣、投資等,案中受害人損失合共2,500萬元。其中損失最多的受害人為一名30歲女文員,早前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自稱居於美國的男子,對方聲稱可提供高回報、低風險的投資計劃,受害人遂將55萬元交予騙徒,對方隨即失聯。
另外,犯罪集團會招攬他人開設銀行戶口、空殼公司及公司銀行戶口。為方便犯罪,集團利用其中一名骨幹成員位於火炭一工廈的公司地址作為運作中心,與其他骨幹成員操縱傀儡戶口。犯罪得益會於短時間內,以現金方式被集團骨幹成員取走,或轉帳至證券公司戶口及其他銀行戶口。
主腦同就擒 或再拉人
有見及此,警方於本周一起一連兩日,突擊搜查該火炭工廈單位及全港其他地方,以涉嫌串謀洗黑錢拘捕9男5女(23至56歲),當中3人為集團骨幹成員,其中一人為主腦,他與其餘7名被捕人士為家人或情侶關係,暫時未有發現7人曾收取報酬。警方亦檢獲37萬元現金、50張銀行卡、電話、電腦及大量銀行文件等,凍結相關銀行及證券戶口超過二千萬元。被捕人士被帶署扣查,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至於案中其他金額,可能涉及未報案的受害人或其他案件,警方將對此作進一步調查。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楊展榮呼籲,不法分子會利用不同藉口,向市民或家人朋友借用或購買銀行戶口作洗黑錢用途,例如接收從騙案所得的犯罪得益,市民不要因一時貪念而誤墮法網。市民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借出或售賣銀行戶口,無論與借用或購買者是否認識,一旦戶口被用作洗黑錢,有可能已觸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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