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姦女鄰居 六旬漢脫罪
【本報訊】居於新界鐵皮寮屋的已婚六旬漢,被指在前年強行把已婚女鄰居拉入屋強姦,上周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至昨日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終以6比1大多數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63歲被告章群在聽到裁決結果後表現平靜。他被控於前年12月6日,在新界某單位強姦X。現年42歲的X早前供稱,2017年她成功申請丈夫及子女來港定居,一家四口住在新界一間鐵皮寮屋。被告是她鄰居,彼此見面會打招呼和談天,被告平日會稱呼X作「靚女」。
X表示前年12月她沒工作,被告讓她跟着他去地盤開工,負責清潔工作。案發當日被告到她家叩門,說要出糧給她。她收錢後準備返入屋時,被告突然大力把她推入他的寮屋,然後強行脫去其下裳將她強姦。她在10個月後與丈夫談及此事,由丈夫代為報警。案件編號:HCCC 1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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