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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胸口痛求診亡 裁死於自然

死者蘇潔茵 死者蘇潔茵
死者蘇潔茵
【本報訊】21歲少女因胸口痛到醫院求醫,在抽骨髓檢查前突然因急性心肌炎致心臟停頓,雖然搶救成功,但終在大半個月後去世。經過4天研訊後,死因裁判法庭昨日就此個案作裁決,4男1女陪審團經過逾3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其家人對裁決表現激動。
本個案死者蘇潔茵於2017年1月4日往瑪嘉烈醫院求醫,22日後死亡。死因裁判官黃偉權在裁決後表示,明白死者年輕、生前沒有大病,她的突然離世想必對家屬造成很大打擊,任何人都未必能接納,但事隔已5年,他希望家屬可以早日走出陰霾向前看。死者母親就在判決後痛斥醫管局「好無人性!良心何在?只係話25%死亡率,75%生存機會點解冇咗,點解唔解釋畀我聽?」死者姊姊蘇潔儀則表示心情複雜,會「試吓接受(裁決),但接受到幾多?我唔知。」父親蘇遠光亦對女兒的死自責:「怪自己唔夠努力,以為喺醫院好安全,好放心行開咗,依家諗番會唔會情願瘋狂撳鐘大吵大鬧,好過冇人理?」
入院後心臟停頓4次
昨日裁判官為陪審團總結證供時指,死者入院半日後開始神志不清,被安排做電腦掃描及腰椎穿刺檢查,惟未檢查死者便首次心臟停頓,之後其心臟再多停頓3次,合共55分鐘。專家證人指急性心肌炎症狀與很多疾病相似,亦無藥可醫,醫生只能提供支援幫助,祈求病人「捱過最難情況」。法官表示如陪審團裁定死者有潛在致命疾病,醫療介入都無法阻止死亡,便應裁定「死於自然」;若死者的疾病不會危害生命,但最終不論任何原因死亡,都應裁定「死於不幸」;若不能確定死因就應裁定「死因存疑」。
案件編號:CCDI-8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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