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買殼協議 串騙聯交所 詹培忠父子准保 明年再訊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其兒子詹劍崙、一名無業女子及一名偷渡來港的男商人,昨日被廉署落案檢控,指詹氏父子及商人涉嫌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無業女子及商人則被控為該公司洗黑錢4,200萬港元。案件昨日在沙田法院提訊,4人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28日再訊,預計控方屆時會申請將兩案合併處理。
首案3名被告依次為詹培忠(75歲、董事)、詹劍崙(52歲、商人)及王蓓麗(65歲,無業)。詹氏父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在香港連同馬鐘鴻及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會、其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王則被控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罪,指她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馬鐘鴻處理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為4,200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次案被告馬鐘鴻(48歲、商人)則涉及以上全部3罪。在涉案時期,詹培忠是亞洲資源控股的大股東,詹劍崙則為主席。
昨日案件甫開庭,控方即向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表示兩案有關連,申請押後一小時待控辯雙方作商討,代表詹培忠父子的大律師亦表示同意,但詹培忠就突然舉手表示:「我反對㗎,根本兩件案唔係一齊嘅。」裁判官回應指被告有代表律師,不應在庭上自己舉手發言,着其大律師在休庭時向他解釋。
控方將另一案合併 詹:我反對㗎
到再開庭後,詹培忠又表示對控罪「唔清楚、唔明白」。當其大狀不反對押後,他一度皺眉搖頭。其後他雖表示明白控罪,但強調「唔係表示事實」。他在表示其律師會代他發言後,更打算轉身離開,結果被裁判官制止,要求他「企定定」確認保釋條件後才可離開。此外,他又透過大律師要求將案交付高院,由陪審員審理,還要求法庭將其要求記錄在案。裁判官無奈指「得喇,錄咗音,我唔另外記錄喇」。
裁判官下令,准詹氏父子以每人200萬港元保釋,王蓓麗准以10萬港元現金及10萬港元人事擔保外出。3人期間不准離港、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至於馬鐘鴻則被拒保釋,須還押懲教看管。控方透露,馬鐘鴻涉嫌今年6月從水路非法入境,並無權限留在香港。
案件編號:STCC 2969,3376,338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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