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運內地妓來港搵銀 黑幫賣淫 警拘27人
一條龍安排 月入百萬
警破一條龍跨境賣淫集團,拘27人包括14內地女。有黑幫分子趁疫情期間娛樂大減,安排內地女子偷渡來港賣淫圖利,並為她們提供「一條龍」酒店住宿等服務,估計每月收入高達100萬元。警方經4個月深入調查後,前日進行收網行動,一共拘捕27名男女,包括4名賣淫集團骨幹成員,以及14名內地女。警方行動仍然持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觀塘警區刑事總督察葉劍鵬表示,有黑幫趁疫情期間,在觀塘區內開展有組織「一條龍」黃色賣淫事業,觀塘警區遂於8月展開代號「彩雲」行動,經深入調查及情報搜集後,於前日進行收網,在全港多區拘捕27名男女(21至55歲)。
該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劉啓彥指,不法分子早前在內地招募性工作者,向她們收取8,000至1.5萬元人民幣作偷渡費用,並安排她們在5月至10月期間分批來港。抵港後,本地集團成員會提供酒店房間及日常用品,並透過不同社交媒體招募嫖客,性工作者會以拆帳形式將金錢繳付集團,成員亦會提供收款及匯款服務。
此外,集團會利用金錢誘惑市民代為登記及租用廉價酒店,從而安排非法入境者在房內賣淫,收費由1,000至1,500元不等,估計集團每個月平均營業額超過100萬元。
被捕人士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進入香港、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其中4人為賣淫集團骨幹成員,當中兩人有黑幫背景,另有7男兩女相信協助租用酒店,以及14名內地女子性工作者,檢獲超過4萬元現金、大量避孕套、潤滑劑、即棄毛巾等。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油尖區掃黃 拘14人
該警區行動主任黃璐兒總督察強調,任何人士為非法入境者租用酒店房間,或干犯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7D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另警方及入境事務處同日於油尖區內展開聯合行動,檢獲避孕套、潤滑劑、毛巾等,並以涉嫌未獲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拘一名內地漢及13名內地女子(19至6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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