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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繼女 建築工5罪成

【本報訊】六旬建築男工被指在4年內涉嫌多次性侵犯兩名未滿16歲的繼女,更以「如果你唔同意就唔可以喺度住」威脅其中一名繼女,他事後被控強姦、非禮等10項控罪,上月起於高院審理。而5女兩男陪審團昨日經過近7小時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一項強姦、一項企圖強姦、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非禮(強姦的交替控罪)等共5罪成立。法官暫定在12月28日判刑,期間為較年長的繼女X索取心理創傷報告。
現年67歲、代號「WYT」的被告,原被控一項企圖強姦、3項強姦、3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3項非禮罪共10項罪,控罪發生於2015年8月至2019年12月底,當中9項罪涉及事主X,餘下一項非禮罪則涉及X的胞妹Y。除了一項罪是發生於被告在港的住所外,其餘9項罪均發生於事主母親M在內地汕尾市的家中。
一強姦罪未達有效裁決
陪審團昨裁定10項罪中的5項罪成,至於餘下5項,其中4項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當中包括涉及Y的唯一控罪,而餘下的一條強姦罪,陪審團就未能達至有效裁決。控方會在12月判刑時,決定是否繼續起訴該控罪。
控方案情指,X和Y分別於2004年及2008年在內地出生,M於2013與被告再婚,被告逢周六會去汕尾與3母女同住,直至2019年3母女獲單程證來港。在所有案發時間,M均不在家。被告除以手和口非禮兩事主,還曾強迫X為他口交,之後更變本加厲強姦X。M曾兩度得悉女兒被性侵,但都選擇原諒被告,直至2019年M得知X再被侵犯,才決定報警拘捕被告。案件編號:HCCC 3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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