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國殤之柱淪鬧劇 港大港府皆無能

一條奇醜無比的「國殤之柱」,隨着港大要求支聯會將之移離校園的限期屆滿仍然原封不動,期間更引發原創者丹麥藝術家高志活指手畫腳、美資律師行拒絕港大委託,以及歐美政客「大合唱」,早就淪為一場反華鬧劇。港大至今拖拖拉拉,港府更擺出事不關己狀,客觀效果就是助長反華氣燄。是可忍孰不可忍,《港區國安法》業已生效,卻居然連移除一條柱也做不到,到底港大和港府還要被人牽着鼻子走到何時?
支聯會宣布解散後,港大隨即透過律師去信要求支聯會在上月13日5時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會被視為放棄。擾攘至今剛好一個月,「國殤之柱」仍未移除。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一副無賴口脗,早就表明該柱屬高志活,校方應同高志活接洽;高志活更是聲大夾惡,表明該柱價值過千萬港元,如有損毀,港大必須賠償,並要求展開聆訊。港大則溫溫吞吞,一味推說需要徵詢法律意見,惟不久之後即遭受託的美資律師行「一鑊蹺起」,拒絕港大委託,疑與美國總部高層施壓有關。事件鬧至昨日,高志活再度出招,發公開信揚言願意來港將「國殤之柱」運回丹麥,但要求特區政府保證他與其團隊不會被控違反國安法,港大更要提供協助和封路等,堪稱惡人先告狀,得勢便猖狂。
眾所周知,這條名為紀念「六四」、實為抹黑中國的所謂藝術品,擺放在港大校園已經接近四分之一個世紀,當年是學生會經過投票決定在校園永久擺放,實際上並無得到校方同意。過去香港為洋奴漢奸的天下,隻眼開隻眼閉尚且說得通,惟國安法已經實施,甚至連支聯會都被指涉違國安法而自行解散,這條柱還有甚麼理由繼續矗立在大學校園?最不堪的是,正是港大猶豫不決,拖拖拉拉,給了反華勢力可乘之機。丹麥外長和議員公開說三道四;美資律師行忽然「縮沙」,明顯是爭取時間讓事件在國際上發酵;美國國會政客亦借機施壓,甚至連小小台灣也有所謂藝術家跳出來七嘴八舌,蔚為奇觀。
人們實在不明白,送出之物理應屬於別人,為何原創者還要搶着置喙?既然接受「禮物」的支聯會不認帳,港大也就不必理會其他「雜音」,在限期屆滿後便應即時將這條柱當成垃圾送往堆填區,何況限期屆滿至今已經一個月,各方「持份者」理應有足夠時間處理,既然無人認領,港大將之丟棄合情合理合法。須知這裏不是當年的「法租界」,不是外部勢力予取予求之地,更不容他們隨便撒野。偏偏港大理不直氣不壯,任由高志活等人無風起浪,簡直丟人現眼。
當然,港府無能,同樣「罪無可恕」。對於支聯會是否涉違國安法,林鄭政府一直顧左右而言他,恍若擔心一旦將支聯會「定性」便會得罪外部勢力似的。對於這條醜陋之柱更是置之不理,高官甚至曾言事件不涉刑事,任由事情無止境發酵。「國殤之柱」淪為燙手山芋,演變成一場鬧劇,到底今日之香港,竟是誰家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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