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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龔如心遺產管理人上訴案 華懋慈善基金須付90萬訟費擔保

【本報訊】由龔如心多名弟妹出任理事的華懋慈善基金於去年入稟高院,指控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違反受託責任及濫收費用,要求管理人交還逾4.3億港元管理費及作出賠償。遺產管理人其後成功剔除基金部分申索,基金欲就此決定提上訴,但遺產管理人就要求基金須先付訟費保證金。上訴庭昨日頒令,基金要先付訟費保證金90萬港元才可啟動上訴程序。判決更披露基金資不抵債,欠債多達5,000萬港元,且有9,200多萬港元訟費正被追討。
揭欠債或多達1.43億元
本案上訴方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答辯方依次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及劉子邦。首3名答辯人為羅兵咸永道的合夥人,現為龔如心遺產的管理人;劉子邦則是澳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前合夥人。上訴庭在判詞指出,據上訴方2019年的財務報告,上訴方的流動資金僅有2.2萬港元,欠債卻達5,043萬港元,且正被追討逾9,200萬港元訟費,若被成功追討,欠債便多達1.43億港元。單就本案今次剔除申請,上訴方亦已經要向答辯方支付逾365萬港元訟費。雖然上訴方稱就其他訴訟可獲得2,839萬多港元,但據核數師指未知最終會否計入基金資產。
上訴庭指,上訴方聲稱會收到捐款,但又拒絕透露捐贈者身份,亦無提供證明,因此認為上訴方確有財困。再加上上訴勝算不高,上訴庭遂下令上訴方須先付保證金。
案件編號:CACV 26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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