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處理 國殤之柱 香港三輸
遲遲未物歸原主 創作人大書特書
香港大學上月設限欲移除矗立校園逾24年、與1989年6‧4事件有關的國殤之柱,但限期過去一個月,「移柱」行動仍落空。國殤之柱創作人、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ot)近日更再出招,要求港大協助他將「國殤之柱」運回丹麥,但「開價」要港府保證,不會趁他及團隊因此來港時檢控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政府發言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會根據法律處理相關人士是否違法,入境處亦會依法和政策執行出入境管制。有學者認為「移柱」之事不宜拖拉,質疑一拖再拖只會令港大、政府及香港形象俱受影響,形成三輸局面。
高志活公開信 要求保證勿拘捕
高志活在公開信中提出兩個要求,指拆卸國殤之柱工序複雜,他和團隊須親身來港處理,並與本地相關專業公司合作,才可避免雕塑在拆卸期間受到破壞,他希望港大全力協助,包括提供技術支援、封路、發許可證等。但指港大一直未回覆他之前的公開信。高志活又稱,他曾兩度被拒入境香港,期望港府容許他今次可順利入境。
其次是香港已落實《港區國安法》,賦權香港當局可拘捕任何批評中國的外國人,他擔心移送國殤之柱期間,被有關方面視為「批評中國」,故要求港府保證,自己及團隊不會因來港處理國殤之柱而被檢控。他聲言,港大對以上要求給予正面回覆後,便會立即着手計劃詳細運送程序,否則將難以移走雕塑。
學者斥「議而不決 決而不行」
本報昨向港大查詢對高志活言論有何回應,至截稿時沒有回覆。大學發言人早前回覆本報跟進國殤之柱的查詢時則稱,仍在諮詢法律意見。保安局及政府發言人昨分別回應事件,都沒正面談及高志活要求放寬入境及不檢控的兩大要求,當局強調國安法規定了4種行為即違法,對於甚麼人違反國安法,須視乎情況、事實、行為和意圖等,當局會按法律處理。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港大提出的移柱限期至今已過近一個月,移柱之事不宜拖拉,當局有需要盡快處理,果斷執行各樣工作,否則事件一直發酵只會招人話柄,影響香港、政府及港大形象,形成三輸局面。他認為,港大方面亦有「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感覺,早前孖士打律師行與其「割席」,亦反映港大所託非人,令事件更難解決。
學生會搬入 豎立校園逾24載
國殤之柱是高志活為「六四」8周年製作的雕塑,1997年6月4日搬入港大,1998年在港大學生會全民投票通過下,在校園永久擺放。港大上月7日去信支聯會,要求移走校園內紀念「六四」、被外界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國殤之柱,但同月13日限期屆滿後,校方仍未移走;高志活則指他才是國殤之柱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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