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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度涉IFC犯聚 「Lunch哥」僅認一罪

被告李國永 被告李國永
被告李國永
【本報訊】近年經常在示威現場現身的「Lunch哥」李國永,被票控於去年4月至9月3次違反禁聚令,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IFC)內參與示威。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其中一案,另外兩案則否認控罪。裁判官把該兩宗案件分別排期在明年1月24日及2月10日開審。至於認罪一案,裁判官就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等待另外兩案審結後再處理。
案情指,去年4月28日傍晚約6時,包括19歲被告李國永在內共20名示威者在國際金融中心商場一樓聚集參與「和你sing」示威、叫喊口號及展示標語。警員接報到場後拉起封鎖線,並警告在場人士在5分鐘內解散離開。惟示威者未有理會,警方最終發出告票。
待索報告 另兩案明年審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過度活躍症、自閉症及社交障礙,現正準備重考公開試。當天集會維持約10分鐘,警方要求示威者離開後,雖然被告沒有跟從命令,但已停止示威活動。裁判官則指,被告因政治訴求而無視法規,案情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先索取報告再決定判刑。被告否認的另兩宗傳票,則指被告分別於去年5月8日及9月4日,在同一商場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案件編號:ESFS 27/2020,500002/2020, 706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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