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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難信張劍虹不續危國安

張劍虹 張劍虹
張劍虹
【本報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與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7人一直被還押。張劍虹上周五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被駁回,法官李素蘭昨日補頒判詞解釋判決理據。法官引用控方陳詞,指張有力影響在台灣的《蘋果新聞網》,又與外國政圈聯繫緊密,故認為若准他保釋,他可能繼續危害國安,故拒絕讓他擔保外出。
有力影響台蘋果新聞網
法官於判詞引述律政司一方之陳詞,指即使《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台灣《蘋果新聞網》仍不斷發布針對港府及香港警察、但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而張劍虹是壹傳媒旗下台灣子公司的董事,負責管理監督包括雜誌、報紙及網上平台的運作,擁有相關的連繫及影響力。律政司指該些台灣子公司坐擁1.41億港元資產,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是可以透過隱蔽而秘密的方式進行,因此申請人有高風險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與外國政黨有緊密聯繫
律政司一方續指,串謀者不必親自執行計劃,作為《蘋果日報》高層,張可以授權、指揮及監督別人發布訊息。此外,律政司又指警方向《蘋果日報》及張劍虹等人採取執法行動時,英國前外相藍韜文、美國國務院等便立刻發聲明指摘,並批評《港區國安法》。這反映張與外國政黨有緊密聯繫。法官表示,在考慮過張的背景、聯繫及財政狀況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張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駁回他的保釋申請。案件編號:HCCP 4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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