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集結案續審 何桂藍稱攜蠟燭白花測試警方
【本報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去年6月4日不理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六四事件31周年的晚會會場外現身,因而被檢控。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3人否認煽惑他人參與,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兩罪,案件昨日於區院續審。何桂藍作供稱,當日她帶同蠟燭及白花到維園,只為測試會否因此遭警方拘捕,並非為參與悼念六四。昨日控辯雙方所有證人已作供完畢,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明日作結案陳詞。
控罪指,黎智英和鄒幸彤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和何桂藍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較早前黎智英決定不作供,鄒幸彤則已於前日作供完畢,昨日續由何桂藍接受控方盤問。
「不阻出入口 往維園內部走」
控方盤問何桂藍時,指當晚她與黃之鋒、袁嘉蔚等人在維園聚集,何曾拿起一個印有支聯會圖案的紙杯連蠟燭,腳邊放有數束白花,而且他們一群人是刻意靠近李卓人等支聯會成員。何不同意控方說法,指她沒有意圖去悼念六四,當日她拿着蠟燭及白花,只為測試警方會否因此行動便「要拉要鎖」。何又解釋,紙杯用於承接蠟燭滴下來的蠟,白花亦不是由支聯會派發得來。當時她一行人為了不阻礙維園出入口,才往維園內部走,結果接近支聯會成員,但是她仍有意去迴避接觸支聯會等人。案件編號:DCCC 857-889、891、8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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