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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及機場員工補針 可獲假期

所有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必須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打第3針。 所有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必須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打第3針。
所有特定群組機場員工,必須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打第3針。
【本報訊】政府明日起開打第3針新冠疫苗。為了谷針,公務員事務局昨宣布,合資格打第3針的政府僱員,可於接種第3針後享有一天「疫苗假期」;同時當局收緊現時適用於所有政府僱員的「以接種疫苗取代定期檢測」安排,仍未接種首劑疫苗之政府僱員,其檢測要求將由現時每兩周檢測一次改為每周一次。
「疫苗假期」方面,所有已於9月30日或之前,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的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在打第3劑疫苗後便可受惠於特許缺勤安排。
冇打針公務員 每周一檢
至於在收緊安排下,由昨起所進行的檢測,其結果有效期只為一周。持有有效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健康狀況不允許接種疫苗的政府僱員,有關的決策局或部門會繼續盡量讓這些政府僱員,在不影響運作的情況下每周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亦會以發還費用的方式,全數資助他們的檢測費用。而其他仍未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政府僱員,都必須在工作時間以外,自費每星期進行檢測。
另外,機管局昨指所有特定群組機場員工須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打第3針,機管局及其承辦商員工打第3針當日可享有假期。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日前致函機管局行政總裁林天福,要求在機場增設檢測站及延長其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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