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健:人間大愛:腎臟配對捐贈計劃有感
醫管局剛宣布香港第一次成功進行活體腎臟配對捐贈,感觸良多,老懷安慰。
其實早於2009年,香港也曾經進行過一宗活體肝臟互換。兩位肝衰竭病人,一位太太想捐肝救丈夫,一位小姨要救姐夫,卻因血型不合不能進行移植。但由於病者病情緊急,雖然當時還未有法例可遵,終仍以人道理由容許進行肝臟交換,兩位病人最終都能痊愈回家。
腎衰竭可以以洗腎保命,因此不算是緊急病情,不能再以人道理由處理相同情況。香港雖然移植率不高,但仍以遺體移植為主。中國人的文化,不願意「負累」親人,很多病人尤其不願意接受年輕家人捐贈腎臟,因此活體腎移植只佔所有腎移植10-15%左右。而在願意活體捐贈的個案中,如遇上捐贈者與受贈者血型不配合或遺傳因子不配合,過往只能放棄。活體腎臟交換早已在許多國家運作多年,以彌補血型或遺傳因子不配對的難題。只要配對池足夠龐大,就可以找到適合的配對。在美國就曾經同一時間為32對成功配對,連續完成手術,成為佳話。
推行計劃 法律關卡重重
2012年,醫管局中央腎科委員會已經開始研究活體腎臟配對捐贈的可能性,成立小組評估實際的需要、可能遇到的各種情況、相關的解決方案、制訂所需文件、確定手術流程、決定各醫院如何分工協調等等,更遠赴外國取經,以求計劃盡善盡美。本以為有外國經驗為鑑,應該一切順利,豈料還需經過重重法律關卡,由醫管局到衞生署到政府總部到立法會,終於在2018年始完成立法程序。當年評估可能適合的病人早已不復存在。腎科中心重新篩選適當個案,3年努力,今年才真正完成任務。當年最早參與準備工作的我已退休幾年,負責人也更換多次,幸喜承傳有人,如今終於成功。然悠悠九載,欣慰之餘,寧不唏噓?
雖然這計劃受益病人數目不算多,但對於此類個案,這確是唯一可以盡快讓他們康復的方法。當然,我們還是更提倡遺體捐贈。要是有足夠的遺體器官,為甚麼還要親人捱上一刀,冒上不必要的,哪管是多麼小的風險呢?
周嘉歡醫生
香港移植運動協會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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