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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反黑工拘15人 包括6假難民

入境處在行動中拘捕15人,當中14名為黑工和一名僱主。 入境處在行動中拘捕15人,當中14名為黑工和一名僱主。
入境處在行動中拘捕15人,當中14名為黑工和一名僱主。
【本報訊】入境處本月2日至4日,一連3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及「促進行動」的反黑工行動,共拘捕14名懷疑黑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當中有2男4女為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的假難民;據了解,當中有3人來自孟加拉,另外3人則來自泰國,分別從事裝修工人、按摩及洗碗工作。
搜查按摩店等18個地點
入境處特遣隊人員在行動期間,搜查18個目標地點,包括地盤、貨櫃場、食品檔、工場、按摩店、裝修中單位、餐廳及貨倉,共拘捕14名懷疑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當中,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6男8女,年齡介乎27至53歲。至於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一名男子,年齡為42歲。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另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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