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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國安法 張劍虹申保釋被拒續還押

張劍虹 張劍虹
張劍虹
【本報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與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7人一直被還押。昨日張劍虹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不過法官李素蘭在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即時作出決定,拒絕讓張保釋,至於決定理據稍後將以書面判詞作解釋。
昨申請保釋失敗的張劍虹(59歲),與羅偉光(47歲)、楊清奇(55歲)、陳沛敏(51歲)、馮偉光(57歲)、林文宗(51歲)5人,各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同案黎智英被控3罪
73歲的黎智英,則在本案被控3罪。首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黎於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為。第二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稱,黎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第三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就指黎於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HCCP 4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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