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舖毆少年 16歲仔判感化
【本報訊】15歲少年去年在旺角一間遊戲機中心被圍毆,遭人用滅火筒重擊,事後曾在深切治療部留醫,須切除部分脾臟及出現短暫失憶的後遺症,需長期服藥。警方翻查現場閉路電視影像後拘捕7名青少年,其中6人已認罪,一名16歲男童經審訊後被裁定蓄意傷人罪不成立,但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昨日考慮被告已經還押超過17個月,決定依從感化官建議,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
其餘6同黨已認罪
本案16歲吳姓男被告,被裁定於2020年5月16日,在旺角洗衣街金雞遊戲機中心內,與其餘6名被告,襲擊當時15歲的男事主致其身體受傷。他在開審前已提出承認此罪,但不被控方接納。法官昨引述報告指,被告案發時只有15歲,中三畢業後於職業訓練局修讀電工相關課程,審訊後希望重返校園。法官提到被告曾腳踢事主一下,然後走近倒地的事主,被告解釋自己擔心被朋友杯葛,才踢事主一下,在暴力程度升級、即有人拿塑膠告示牌及滅火筒作武器後,被告就再沒有參與施襲。
法官表示,考慮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最高刑罰為24個月,而被告已還押超過17個月,至上月20日被定罪後才獲保釋,故決定判18個月感化令。期間被告要依從感化官指示參與小組活動、遵守每晚10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如有需要要向感化官提供尿液樣本。案件編號:DCCC 10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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