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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案誤殺上訴 兩被告各減刑兩年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於2012年,為3名女顧客進行抽血、經培植後注射回顧客體內的「CIK療程」時,因血製品受細菌污染,令3人出現敗血性休克,其中一人更因此死亡。DR集團的擁有人周向榮及實驗室男助理陳冠忠經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在2017年分別被判監12年及10年。他們早前上訴要求撤銷定罪或減刑。上訴庭押後至昨日判決,駁回兩人的定罪上訴,但就接納原審判刑過重,決定把周與陳的刑期,分別減至10年和8年。
兩名上訴人分別為周向榮(62歲)及陳冠忠(32歲)。周是DR集團多間公司的擁有人及實際控制人,陳則是在肇事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配製CIK製品之人。他們被裁定於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女子陳宛琳(又名陳愛蓮、46歲)。
駁回定罪上訴 但指判刑過重
上訴庭昨指,證供顯示周向榮對集團事務親力親為,因此他必然知道有關療程沒有措施確保顧客安全。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已清楚解釋周在集團的角色,亦給予正確指引讓陪審員考慮裁決。而擁有生物化學及生物醫學碩士學歷的陳冠忠,必然知道輸注被細菌污染的血製品是極為危險。對於上訴方批評,原審法官憑臆測推斷陳想取悅周以賺取更高薪酬。上訴庭認為,原審只是提出問題讓陪審員思考,做法並無不公,因此駁回兩人的定罪上訴。案件編號:CACC 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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