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針後亡 威院遲呈報近月
【本報訊】本港於6月起降低「復必泰」疫苗接種年齡下限至12歲,現更討論進一步降至5至11歲,惟青少年接種疫苗的安全性依然存疑。一名13歲女童於8月20日接種由德國藥廠與內地合研的復必泰疫苗後,上月11日離世,事前曾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求醫,家屬質疑威院事後沒有將有關個案呈報衞生署,有隱瞞之嫌。威院則指,女童上月求診時維生指數正常,醫護團隊考慮病人臨床情況、接種疫苗日期及離世時間後,認為並沒足夠證據支持個案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但因應家屬關注,昨亦向衞生署呈報個案,強調個案將交死因裁判官跟進,該院會配合。
個案交死因裁判官跟進
威院表示,13歲女童上月10日早上因低燒及感到氣促,到該院急症室求診,醫生檢查發現病人正常,沒有發燒,獲處方藥物後出院。院方亦為病人安排了新冠肺炎病毒測試,結果為無染疫。不過,翌日下午,該女童於家中失去意識,再被送到威院急症室。該院兒科及深切治療部醫生於急症室為病人會診及參與搶救,惟病人最終於下午4時03分離世。
翻查紀錄,病人於8月20日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醫護團隊考慮病人臨床情況、接種疫苗日期及離世時間後,認為並未有足夠證據支持個案符合疫苗接種異常事件呈報準則。其後,院方與家屬商討,因應家屬的關注,昨日亦向衞生署呈報個案。
院方又指,已按程序將個案呈報死因裁判官,以確定死因,並會配合死因裁判官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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