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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 首被告囚終身 申上訴遭駁回

曾祥欣 曾祥欣
曾祥欣
【本報訊】2016年荃灣工廈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涉嫌設局,用與哥羅芳類近的化學物二氯甲烷焗暈殺死一名男子,再用混凝土製造石棺埋屍,惟3人無法把石棺搬走,便決定潛逃台灣,結果由香港警方陪同返港被捕。前年3人受審後,僅被指是指揮者的首被告曾祥欣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其餘兩人則僅誤殺罪成。曾昨日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要求推翻定罪,指在「共同犯罪」原則下,只有他一人被判謀殺並不合理。不過上訴庭三師聽罷雙方陳詞後,當場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表示稍後會頒布判詞解釋理據。
不服共同犯罪裁決不一致
案發時29歲的上訴人曾祥欣,與同案的劉錫豪及張善恒被控於2016年3月4日謀殺28歲男子張萬里。其代表大律師指3人是一起行事,屬於共同犯罪,裁決不應不一致。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未就共同犯罪原則作足夠闡釋。不過控方就反駁指,陪審團在裁決時,可以獨立分析每個被告是否有殺人意圖,原審法官對此已清楚解釋。事實上有證供指上訴人是擔任領導角色,平時會指揮其餘兩名被告行事,而涉案單位也是他租住。因此陪審員有足夠證據基礎,裁定上訴人有謀殺意圖,但不肯定其餘兩人的意圖。
案件編號:CACC 36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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