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成員涉顛覆罪 轉區院審
【本報訊】組織「光城者」涉嫌策劃恐怖活動,警方今年7月在尖沙咀一間賓館,偵破懷疑製造土製炸彈的材料,並拘捕該組織的多名成員。國安處早前再拘捕該組織4男3女、年齡介乎15至25歲的成員,指他們涉嫌宣揚顛覆國家,控以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7人昨日被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控方申請,將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7人將於本月18日在區院答辯,期間7人繼續還押。
一人申保釋遭拒 所有被告續還押
7名被告為蔡永傑(男、20歲、倉務員)、陳右津(男、25歲、售貨員)、郭文希(女、18歲、中學生)、16歲阮姓男生、16歲梁姓女生、16歲蔣周姓男生,以及一名15歲女生。昨日蔣周有保釋申請,但遭羅官拒絕;其餘6人則放棄申請保釋。
控罪指,7人於今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案件編號:WKCC 396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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