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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4非法集結案續審 控方播受訪片段 黎智英稱自己一定出席集會

黎智英在審訊完結後由囚車押返監獄。(陳德賢攝) 黎智英在審訊完結後由囚車押返監獄。(陳德賢攝)
黎智英在審訊完結後由囚車押返監獄。(陳德賢攝)
【本報訊】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去年6月4日不理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六四事件31周年的晚會會場外現身,因而被檢控。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3人否認煽惑他人參與,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兩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一段《蘋果日報》訪問黎智英的新聞片段,顯示黎智英在影片中揚言,自己一定會出席六四集會,並且呼籲市民不要被嚇倒。
控罪指,黎智英和鄒幸彤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和何桂藍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衞生署醫生:當時疫情有爆發風險
除播放片段外,控方昨亦傳召衞生署醫生陳虹作供。陳現任職衞生防護中心的感染控制處主任。去年5月28日,她代表衞生署通知警方,表示不建議舉辦大型集會活動。辯方盤問陳時,指去年3月有逾200多宗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但到5月個案數字急跌至5宗,故政府決定放寬防疫措施的限制。陳表示無法對政府決定作評論,並指當時衞生署發現有不明來歷的感染個案,故疫情在去年5月時仍有爆發風險。
辯方亦有問及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的效用,陳表示即使大型集會的主辦單位能夠實行上述防疫措施,也不能消除傳播病毒的風險。例如政府建議保持社交距離為1.5米,惟有數據顯示新冠肺炎病毒的傳播距離可以遠達6至8米,故此署方不建議舉辦大型集會。她表示過去曾參加過六四悼念集會,對於支聯會管理群眾的方法有一定認知。案件今日續審。案件編號:DCCC 857-889、891、8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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