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龍吟虎嘯:水很深中央計將安出

香港司法領域「黃法官」當道,為反中亂港之人撐起保護傘,這是眾所周知的不爭事實,且在處理反修例暴亂的案件中達到明目張膽程度。《港區國安法》推出、中央落實全面管治權,香港司法領域必須改革、必須打破保護傘的呼聲甚高,中央對此亦十分重視。
改革的一個方向,就是要「完善」投訴法官機制,防止法官濫權。對此,香港司法界其實是極不願意的,若改革,等於「坐實」了「黃法官」判案不公,然而出於無奈,他們只好從改革「投訴法官」開始。同時,他們也知道,這方面的「改革」他們最有辦法糊弄中央和市民,整個程序和結果都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
於是,司法機關將「投訴機制」增加為「兩級制」——先由高等法院法官組成專責小組跟進「投訴個案」,再由諮詢委員會審視專責小組提交的調查報告。然而,「第一級」固然全部為法官,「第二級」的9名諮詢委員會成員也有超過一半是法官,這個「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就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如此安排,連3歲小孩都可以看出,這個委員會的組織構成、人事構成一定會官官相護,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很難糾正「黃法官」自把自為、判案不公的問題。
果然,第一單投訴調查結果出來了,清楚展示了甚麼叫「官官相護」、甚麼叫「糊弄大眾」,那個屢遭投訴、對亂港分子偏袒到「出汁」的、民怨極大的何俊堯法官和另一位法官蘇文隆的投訴皆不成立。在此之前,何俊堯就因在6宗涉暴亂案件被指判案不公而遭投訴,結果司法機構全部裁定「投訴不成立」,現在改了「二級制」,還是「投訴不成立」!讓人不能不質疑,法官在為他人提供保護傘之時,也同時享有司法領域中一張更大的保護傘!
哈哈,香港所謂「司法改革」的第一槍就打了一顆「臭子」,這裏水很深呀!中央計將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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