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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4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不認罪受審

涉案8名被告答辯一覽 涉案8名被告答辯一覽
涉案8名被告答辯一覽
另5泛民改口認罪 11‧12求情後判刑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黎智英,去年6月4日不理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六四事件31周年的晚會會場外現身,因而被檢控。黎智英連同上月被政府取締的支聯會多名成員等共8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明知而參與、及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5名被告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決定認罪,法官胡雅文押後至下周五(12日)聽取該5人的求情後始作判刑。餘下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3名被告的案件則於昨日開審,先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
8名被告分別是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錦威、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及前記者何桂藍。其中李卓人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及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3罪;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錦威承認煽惑他人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胡志偉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罪。
鄒幸彤何桂藍亦不認罪
不認罪的3人中,黎智英和鄒幸彤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和何桂藍另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據控方針對黎、鄒、何3人的開案陳詞指,去年6月2日《蘋果日報》(現時已停刊)在網上發布文章,指黎智英受訪時表示,必定會參與該年的六四集會,並呼籲市民出來表態。至6月4日下午約5時,鄒幸彤與李卓人在維園噴水池旁,用揚聲器呼籲公眾參與當晚「網上悼念活動」。至傍晚6時許,黎智英抵達噴水池旁,引來大批傳媒圍觀,李卓人及何俊仁即時去迎接黎。
接着李卓人在黎智英建議下,帶領在場的被告燃點並高舉蠟燭。但當李引領群眾步入維園足球場時,黎就沒有跟隨。期間鄒幸彤曾將擋路的鐵馬移開。最終眾人走到6號足球場舉行集會,何桂藍在此時加入集會。
蔡耀昌梁耀忠續准保釋
至於5名認罪被告承認的案情則指,因衞生署認為群眾難以實行法定的防疫措施,不建議舉辦集會。警方亦指集會在疫情下屬高風險活動,故已通知不批准有關集會。到6月4日警方更用鐵馬圍封維園現場,表明禁止集會,但李卓人仍呼籲市民前往現場。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錦威等支聯會成員於傍晚6時半在維園噴水池旁聚集,聯同近百名群眾步入足球場後,胡志偉此時亦加入。當晚共約有兩萬人出席集會,導致附近交通受阻,維園內的地面及設施亦被人塗鴉破壞。法官昨繼續批准蔡耀昌與梁耀忠保釋候判;李卓人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須收押候判,梁錦威及胡志偉就因另涉其他案件亦須收押候判。
本案原本共有26名被告,除了上述8人外,另有兩名被告已潛逃海外,其餘16名被告早前已認罪,被判監4至10個月不等,當中有3人獲准緩刑。 案件編號:
DCCC 857-889、891、8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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