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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立法禁族內歧視 平機會:不涉以言入罪

朱敏健 朱敏健
朱敏健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昨日出席電視節目表示,正研究立法禁止族內歧視,禁止港人及內地人互相歧視。他建議賦權平機會在無受屈人的情況下,可以主動展開調查及搜證,期望法例可涵蓋網上言論,強調違法與否有清晰標準,不擔心被指是以言入罪。
冀無受屈人情況下亦能調查
朱表示,禁止族內歧視的條例會是雙向,不僅禁止港人歧視內地人,亦禁止內地人歧視港人。該條例與現時《種族歧視條例》最大的不同,是希望在無受屈人的情況下,仍能賦予平機會有調查族內歧視及搜證的權力,讓他們可以主動調查。
朱續指,違例與否有清晰標準,不擔心被指是以言入罪。普通法會考慮兩個定罪元素,除了行為的元素外,還有思想上的元素,包括其動機、有沒有意識作出行動。如當時是出於其他原因,沒有歧視、騷擾別人的意識,就缺乏思想上的定罪因素,所以不足以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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