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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山買牛中伏多 海外投資盲摸摸

老一輩教落「揸藍籌,唔使走」!嗱!唔硬唔軟買微軟,有風跟風買滙豐,包冇死。之不過,「大笨象」曾跌到四腳朝天,靠佢「食息」嘅一族曾經一殼眼淚,可見一本通書不能睇到老,咁隔山買牛又點可能唔賴嘢呢?
各位,近年常見報章廣告或網上媒體銷售海外樓盤,講到個樓盤天上有地下無,總之,唔買就係人生一大損失,甚至錯過就後悔一世!之不過,有買家簽約付費後先發現「中伏」,誤中海外物業陷阱,個「神仙樓盤」同想像中判若雲泥!
呢,消委會就五花八門嘅購買境外物業進行研究,並喺尋日發表報告。調查發現多個銷售問題,包括一般消費者難以分辨物業係唔係由持牌營業員負責銷售、提供資料全面性或準確性均有不足、銷售廣告手法誇張誤導,以及準買家支付嘅訂金及留位費缺冷靜期等。阿哥,買樓喎,你估買棵菜咩!咁大交易銀碼都可以靠估冇辛苦?
消委會喺今年6至7月曾走訪20個商戶,合共36個境外樓盤、涉及8個司法管轄區,以探討營銷手法,發現當中15個為非持牌代理;當中只有3間分別於小冊子、宣傳單張或卡片中列出無牌聲明,其餘均冇提供相關資訊。即係大部分代理係無牌經紀,有起事上來,就側側膊,唔多覺,買家完全冇保障。
仲有更離譜嘅係,調查嘅所有商戶當中,九成喺銷售資料冇寫上免責聲明。另有兩次走訪過程當中,營業員僅提供日文小冊子及宣傳單張,更聲稱不懂日語,只靠專業經驗及猜測文中含意買賣喎!阿哥,賣樓賣到咁爛撻撻,唔負責,簡直混吉透頂!難怪截至今年8月,消委會收到106宗住宅及非住宅物業投訴。
眼見咁多人「隔山買牛」中伏,消委會建議賣方提供嘅資料及廣告宣傳,需根據條例加入法定責任;透過地監局指引,規定給予買方嘅資料及管制境外物業一手住宅物業廣告內容;就留位費引入強制冷靜期,以及強制要求所有境外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須由持牌地產代理進行。阿哥,呢啲建議絕對合理,係對消費者最起碼嘅保障。
之不過,運房局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就話:任何試圖限制只能透過持牌地產代理喺香港銷售境外物業,有可能違反自由貿易嘅原則。呢嗱!庸官至叻一招就係乜都攞「違反自由原則」做擋箭牌!港府無能,港人爭相移民,投資當地物業又欠缺監管,眼白白見港人中伏就廢噏當秘笈!喂!黑暴都攞「爭取自由」反轉香港啦!功夫茶奉勸港人買海外物業切勿盲摸摸,人講乜就信!否則花巨款買塊爛地或貨不對辦,屆時喊都無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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