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擅闖石澳泳灘被困
【本報訊】石澳有私家車擅闖泳灘被困。本周三深夜11時,警方接獲石澳村一名女子報案,指有司機將康文署置於通往石澳泳灘通道的鐵柱移開,繼而將私家車駛入沙灘。警員接報到場,在泳灘救生員瞭望台附近發現涉事私家車,當時車胎深陷沙粒中,車輛動彈不得。據悉,有人聲稱因意外而將車駛入沙灘,惟因行為違反相關法例,警員遂登記司機資料並向他作出口頭警告。涉事司機其後自行安排拖車拖走座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E章《泳灘規例》,除非獲得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書面准許,否則任何人不得將任何車輛(嬰兒車除外)帶到泳灘上。違反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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